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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7
生活拒绝逻辑之遇见百分百xx
PS美味的俄式大餐让我瘫痪24个小时,太多的奶油,上吐下泻,急性肠胃炎。
可美味终究是美味,记住这个餐厅的名字“大笨象”,
我曾有一度时常光顾,可没有一次吃下那么多奶油的经历。
弟弟得知后,笑称我的病症为富贵病的一种,于是欣然接受。
上午十一点多开始接受娓娓的婚纱照片,一直传到下午四点多才算完。
总算是知道了婚纱照是个什么东西,
无非花钱折腾自己,听从摄影师的吩咐摆出各种程式化了的表情、动作、造型,
好像每个人的爱情都是一样。
你有没有觉得你的爱情是不一样的?
手头摆着村上春树的《遇见百分百的女孩》却没有看完。
一个孤独的男孩和一个寂寞的女孩在一个天气很晴朗的夏日的夜晚邂逅了。
天上有非常非常明亮的星星,你肯定没有见到过。
他们在看见对方第一眼的时候就认定了他/她是自己的百分百男孩/女孩,
可这幸运的事情来得太快了,他们也太年轻了,于是约定就此分开。
“你要真是我的百分百女孩,我们无论离散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都会在遇到的。”男孩这样对女孩说。
女孩同意了男孩的话,于是他们各奔东西。在这条长长的,不知尽头在何处的人生道路上独自跌跌撞撞。
结局,可想而知。
为了等待娓娓的照片传送完毕,我下楼去宏状元叫了一碗生滚猪肝粥。
整整一碗粥里只有五块猪肝,猪肝的大小让我相信这头猪应该还是头小乳猪。
小乳猪的肝脏还是比较健康的吧,我这样想。
起码我小时候的肝脏会比现在健康。
你有在为了爱情伤心失意的时候喝过酒吗?
我大概有吧,我不太记得了。
记得的只是为了应酬而喝下的酒,
每一口酒都斤斤计较其中得失。
因为算计过,才记得清楚。
而因为爱才喝下的酒之所以都忘记了,是不是因为在爱的时候我没有算计过呢?
娓娓的婚纱照拍得对不起我的期待。
挑选了两张最好的放上来,
化妆师和摄影师都该拉出去枪毙了,反正我是这么认为的。
他们一定没有尊重你们的爱情吧?
不然不该这样草率行事。
绝大多数人都会期望自己的婚纱照只拍这么一次吧?
可是为人拍了无数次婚纱照的摄影师心里是否还相信爱情呢?
他也许正失恋吧?要不就是离婚了?
再或许他正忙于在妻子和情人之间周旋,觉得疲惫了,都不再想要?
如果他都不相信自己的爱了,他又怎么可能相信你们之间有爱呢?
他的内心或许正在感叹,或者是不怀好意得想着——多么可怜啊,婚姻是围城!
写下这段话的时候我想起了hb。
我曾经和你说过,给人拍婚纱会损自己的姻缘的,你还记得吗?
我其实希望你不记得了。
因为我说错了。
你损姻缘不是因为给新人拍了太多的照片,而是因为你都不知道自己的感情。
你拒绝面对。
如果我没有记错,你说过你爱我。如此两年过去了,你什么都没有做。
也许我不足以让你推翻这身边一直存在着的感情,你的女朋友,三五年的爱恋。
我们一旦拥有越多东西,就更会丧失推翻的勇气。
害怕得不偿失,抑或你原本就没有这个信心能琢磨透我。
你害怕我。 很多人说害怕我,
而我不过是个22又四分之三岁的女孩子,没有必要这样防备我。
如果你不能让我对你付出感情,我又何来伤害你的机会呢?
爱与伤同在。
娓娓要是看到了我的这篇博文请不要生气,我在你的眼睛里没有看见幸福。
如果真正的幸福会让人绽开她应有的光芒的话,我只能说,你选择的这个人和你很有夫妻相,因为你们两个人都已认清了自己不过是这个世界上的凡夫俗子,可以相扶到老,于是就规避了风险,不再寻找。
你觉得你已经很老很老了。
我也已经很老很老了。
嘿,在那个十字天桥上的小男孩,我多想吻你的脸。
可我只是别过脸,慌忙去点烟。
想着要问你一个问题,
小步舞曲,你是喜欢贝多芬的,还是莫扎特?
如果你看过他们俩的传记,就知道这个问题并不简单。
倒是还记得那个遇到百分百男孩的日子,上海的冬天,有阳光的一个午后,天气有些转暖,离春天不远。
他就坐在我的对面,在看他的手机,或者游戏机,这个我记不得了。
反正他没有看我,我有信心说他一直不会看到我的,所以我才能那样肆无忌惮地看着他。
那时候我是初三,要去远在城市另一头的地方补习物理。
中考将近。
他穿着我并不喜欢的红色和白色的运动外套,和同样颜色的耐克鞋,黑色书包的拉链敞开着,里面是新概念英语第三册。
大概是高中生的样子,不至于是高一,他看上去不像是只比我大一岁,也不至于是高三,高三学生在这个时候铁定不会去念什么新概念第三册。要不高二,要不刚上大学。
他和我之间只相隔一米五的距离,地铁就这样驶过了两站路。
那两站正好是在地面上,阳光从他那面射进来,我看得见他短短的发梢微微发出淡淡的暗金色的光芒,那是他头发原本的颜色。
他不是我平时喜欢的类型,有漂亮的眼睛,却没有好看的唇部轮廓,手指不够修长,指甲倒很干净。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觉得他是我的百分百男孩,
只是当时有那样的感觉,希望他能朝我有些抱歉地微笑,好像是为约会迟到。
带着那种轻微的歉意,更多的是看见我的高兴。
他会请我喝饮料,知道我喜欢冰凉的酸酸的味道。
可是,在这两站路内,四分多钟的时间里,他都没有抬起头来,更没有看我一眼。
我因为知道他不会看我,而更加无所顾虑地看着他。
好像自己是隐形的,我为自己是隐形的而感到很高兴。
地铁门打开的时候,他站起来走了出去。
当他再次透过窗户朝车厢里张望的时候,我也依然不能确定他是否看见了我。
依稀只是能够感觉到他的目光从我左边的那个人身上迅速地转移到了我的身上,然后是我右边的人……
并不停留,却有喘息。
他错过了我,不知道那短短的四分钟里遇到了他的百分百女孩。
他以后遇到的都将是百分之七十五,或者百分之九十六的女孩,而再也没有百分百。
我感到一阵轻松。
而为什么是轻松,不是遗憾呢?
我不能为自己给出一个解释。
只是可以确定的是——这种感觉确确实实是轻松。
在我再次遇到他,我的百分百男孩之前,我终于可以放手去和所有的百分之六十九,百分之八十七男孩谈恋爱了。
我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
百分百男孩不过就是个百分百男孩而已。
没有爱。
“我已经老了。
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
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
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
现在,我是特地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现在比你年轻时更美。
那时你是年轻的女人,与你那时候的面容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如果你知道这是谁写下的文字,就该知道我想说的全部意思。
最近理想:找个人拍张婚纱照,只限帅哥,不谈感情。

